6月7日,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调度会,分析研判前期工作,解读说明《工作方案》,谋划部署后续工作,确保省委、州委和市委各项工作要求在人大系统落地见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培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岩温扁主任从方案起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3个方面对《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方案》作了细致的解读说明。方案结合我单位实际提出了10个方面31条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都作了统筹安排。
张培兰主任指出,“清廉云南”建设是省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全面从严治党在云南的具体实践。目的是通过坚持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贯穿“清廉云南”建设始终,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张培兰主任强调,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要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要坚持抓好结合,协同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和干部“作风整顿年”各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推动“清廉云南”建设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务实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作,把“清廉云南”建设摆在人大工作重要位置,作为市人大2023年推进党风廉政工作重要抓手,各责任人要对照任务清单,一项一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把“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落实落细,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为人大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