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8日,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监察委员会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大楼,并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市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市监察委员会的机构设置、队伍建设、职责履行等方面情况。

调研组对市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调研组强调,市监察委员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陈跃新副主任就进一步加大对《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全面推动法治、阳光的监督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深刻领会《宪法》和《监察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二是注重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避免出现“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的监察干部队伍;三是监督全面,聚焦重点。监督过程中不留盲点,同时把市委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信访案件居高不下的单位作为监察重点,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四是加强部门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市监察委员会与市公安局、市医院等配合较多的部门多磨合、探索创新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