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保障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4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跃新、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蓉一行到景洪市司法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检查组来到市司法局,实地查看景洪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后召开座谈会。会上,市司法局局长陈刚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参会人员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以及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热点、难点进行了交流探讨。
检查组对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就下步工作提出建议:一要进一步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公检法司部门协同联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加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统筹好市财政以及上级财政资金的分配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经费的保障作用;三要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办案标准,规范办案流程,强化跟踪监督,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四要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扎实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效性;五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履行好法律援助职责使命。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以及部分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