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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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从当年土地出让收入中按3%计提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的决议

来源 :景洪市人大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7-31 18:08:55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从当年土地出让

收入中按3%计提农村公路基础设施

建设费用的决议

 

(2021年9月29日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1年9月29日景洪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从当年土地出让收入中按3%计提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的议案》,决定批准“十四五”期间从当年土地出让收入中按3%计提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合理把握土地征收、收储、供应节奏,保持土地出让收入总体稳定,统筹处理好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与兜牢“三保”的关系。市交通运输部门要专款专用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市审计部门要加强跟踪审计,资金使用和审计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