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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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大代表之家工作制度

来源 :景洪市人大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2-20 14:43:33


第一条  为推进景洪市人大代表之家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景洪市人大代表之家设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是市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平台,学习交流的阵地,开展工作的场所,联系群众的桥梁。在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领下开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是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管理的责任部门。

  代表之家突出接待服务功能,可以利用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应邀列席常委会有关会议时开展有关活动每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履职期间,争取每位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会议、活动1次以上

  人大代表之家活动主要内容是:

(一)开展学习交流。组织代表集中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传达学习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有关文件,学习代表履职知识,开展工作培训,交流代表工作经验,查阅相关信息、资料。

(二)联系代表定期不定期组织联系代表活动结合常委会相关会议活动,组织召开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三)开展代表监督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对相关工作进行视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组织代表听取“一府一委两院”有关工作情况,重点督办项目进度情况,开展工作评议等。

(四)办理代表建议。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五)做好全国、省、州、县(市)人大代表在本区域履职活动的服务和保障工作。协助人大代表开展学习、视察、调研等活动,做好代表履职过程中的服务保障工作。

  人大代表之家要按年度制定活动计划,每两月至少开展一次人大代表接访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学习交流及工作通报,积极邀请参加常委会视察、调研活动。工作计划应予以公示

  人大代表之家在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由代表工作机构和办公室负责建设及管理。

  人大代表之家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2名,并明确专人管理,做好各类设施、资料的日常维护及台账的记录更新,保持室内整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严格考勤。

  使用人大代表之家,要爱护室内设施,不得损坏。电脑设备仅限工作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各类报刊、资料仅供查阅,不得涂改、损毁或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