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作者 :市人大 来源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16 12:10:33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回应群众对雾霾天气的关切,11月13日—1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州、市、乡三级人大代表,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执法检查,此项工作也得到了州人大常委会的关心关注,州人大常委会农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罕文荣参加了此次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勐罕镇华新红塔水泥厂及东达木业企业排放情况、曼城及天一王国项目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龙舟广场及金沙滩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情况、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检测设备和仪器运行情况情况、车管所机动车排污检测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了解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保障机制建立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围绕百姓关注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整治、黄标车污染治理、解决焚烧秸秆等问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市发工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情况汇报,并就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检查组对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但从检查情况总体情况看,
仍存在宣传力度不够、部分治污责任主体缺乏主动性、部门监管联动性不强等问题,对此,检查组提出:一是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进一步提高各责任主体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及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意识。二是着力解决企业屡查屡犯、难以监管等突出环境问题,切实压实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企业守法成为常态。三是理顺监管机制,着眼建立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提出创新性举措,加大联合监管力度,切实做到分类指导,精准监管。
罕文荣主任在执法检查中指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竭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要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环节的“全覆盖”排查和监管力度,确定重点环境问题和监管重点。二是要对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城市“两污”治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要不断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强化科技监控手段运用,做到精准执法、高效执法。四是要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做到依法监管、从严监管、科学监管,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实施,让群众更满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朱洪进表示,党的十九大对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战略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环保事业发展,通过多种途径,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宣传防治所取得的成绩,增强社会各界的信心,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在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中率先垂范。同时,建议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要结合本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采纳人大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狠抓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责任,努力形成污染防治合力。二要突出重点,抓好源头防控、重点防治、综合治理,形成“政府引导、制度联动,科技支撑、创新引领、强化监管、规范市场”的监管局面。三要深入总结、推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对新出现的问题认真加以研究,有针对性开展监管和治理,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执法检查后,常委会将认真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形成执法检查反馈意见,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落实,并开展对反馈意见的跟踪督办,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