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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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开展澜沧江沿岸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情况检查

作者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来源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5-05 10:45:50

为切实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能,贯彻落实好《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保护条例》,加强对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澜沧江流域资源,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7年5月4日至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岩香、副主任朱洪进等一行四人,参加了市林业局组织的为期2天的澜沧江沿江森林资源保护巡护行动。

  

  5月4日清晨,由市人大、市林业局、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共22人组成的巡护组,从景洪电站乘坐七彩云南号顺江而上,经啊麻多箐—普洱市交界—南果河电站沿江开展巡护,在南果河下船后徒步到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过门山管护站巡护,当晚,夜宿过门山管护站。5月5日巡护组又走访了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物资源繁育基地、散小种群野生植物种源扩繁圃、生物多样性野外监测示范基地及宣传教育展示基地,傍晚返回景洪。

    
在巡护过程中,大家向沿途遇到的群众认真宣传《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保护条例》,宣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提高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教育群众提高防火意识,杜绝滥砍乱伐、滥捕滥猎等扰乱林区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岩香主任看到江边的几处胶林,沉重地对身边的人说:“发展经济再也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要切实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守住西双版纳这片曾经让多少人心驰神往的绿州。”同时,他对参加巡护的人大工作人员强调:“审议涉及澜沧江流域区域开发的建设项目,一定要坚持一个底线,那就是建设项目不得违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保护条例》的规定。”在座谈中,岩香主任充分肯定了林业部门在保护森林资源中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要求大家再接再厉,继续为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