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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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意见

作者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来源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3-27 17:40:18

3月2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报备和评估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会议建议:

一是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提高整体效能。坚持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目标,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要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从源头上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加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统筹谋划,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优化考评指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引领作用,将依法行政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市政府要及时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更加科学合法、切实可行。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全面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引导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激发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请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景人发〔2017〕36号)要求,及时研究办理,明确承办部门,提出改进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各承办部门在三个月内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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