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景洪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
作者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来源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2-03 09:55:09
一、关于对《景洪市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规定,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资金来源有保障,支出方向明确,调整方案是可行的。会议建议:
(一)认真实施调整方案。严格按照本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及时将预算和资金下达到实施单位,为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各主管部门要制定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工作进度,推动项目实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增强预算约束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没有预算安排的项目不得列支。在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严格控制部门预算的追加、调整和科目之间的调剂,避免部分科目出现预决算数额变化较大的情况。
二、关于对《景洪市人民政府办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始终坚持把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办理质量不高、解决率低,办理答复未按要求送达代表手中,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混淆不清,相关文书行文不规范等问题。会议建议: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解决率。市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加大督查力度,抓好“交办、督办、承办、答复”四个重点环节,在交办时做好培训切实提高解决率上下功夫,用心用情用力办理好代表建议,真正做到为民服务。
(二)创新办理机制,提高办理质量。认真总结办理工作,查找分析问题,创新机制,拓宽办理思路。进一步把办理工作与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代表建议实行跟踪督办,督促做好“回头看”工作,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三)严格办理程序,规范办理文书。在代表建议办理的全过程,要强化为民执政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程序办理,规范复文要求,做到既办好事、又办好文。
三、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中央、省、州部署要求,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仍存在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监管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有待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和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水平不高等问题。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大气污染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到做好污染防治就是改善民生、保护好环境就是最大的政绩。要坚持绿色发展,真正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守住环保底线,创新工作方式,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向深入。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治理大气污染的共识。要不断建立健全全民参与防治的社会责任机制,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规范自身的环保行为,加大对违法排放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强化舆论监督,调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履行环境监督的积极性,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要进一步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切实构建“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大格局。
(三)进一步做好“六控”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控排”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小散乱污”企业的管理整治力度,逐步规范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依法依规管控企业污染物排放运行。二是“控煤”方面,要继续推进燃煤小锅炉整治,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减少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要加快我市天然气输气管网及门站建设。三是“控尘”方面,要全方位加强城市扬尘精细化管理,推广标准化工地建设,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降尘设备的推广应用及运行监管,加大对建筑工地和建材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要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环保知识的培训,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六必须”要求严格落实,要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遏制道路扬尘。四是“控车”方面,加强对机动车的环保管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城市智能交通管理水平,提倡绿色出行。五是“控烧”方面,加快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禁止垃圾私自焚烧,要在农村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逐步减少秸秆焚烧。要进一步明确城市油烟治理的责任部门,施行餐饮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在全市饮食服务业,特别是中小餐馆推广安装净化装置和除尘设施,减少因油烟和烟尘引起的大气污染。六是“控油”方面,要加强车用、船用和燃料用油质量监管,做好国VI车用汽、柴油的供应工作,严厉打击加工、运输、出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严格执行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在规划立项、环评审批、竣工验收、日常运行等各个环节,环保、发工、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审核把关和执法监管,要严格落实工业排污许可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合力推进相关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形成执法监管的合力,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技术手段,切实解决好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的落实整改。要根据环保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快环保新技术、专业人才的引进,保障合理的人员配备和执法装备投入,不断强化基层一线人员岗位技能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确保对各类重点污染源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的有效监管。要再接再厉,毫不松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继续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和执法监管力度,坚决保护好景洪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良田沃土,为建设生态美丽宜居景洪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关于《深化农垦改革推进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景洪市深化农垦改革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垦改革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农垦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符合景洪市深化农垦改革的有效措施,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进资源资产整合和产业优化升级等举措,确保深化农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舆论宣传力度不够、思想认识不高、人才及资金短缺、农场企业化发展程度较低、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相对滞后、美丽农场建设任务艰巨、社会保险欠费较严重、清缴历年欠费难度大、土地确权工作推进困难较多等问题。会议建议:
(一)加强舆论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垦改革及2018年9月省委书记陈豪在云南农垦集团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垦改革的精神实质。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垦改革的精神向各部门、各农场及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深化农垦改革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对深化农垦改革的认识,增强改革信心,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融入到改革工作中,推动改革顺利完成。三是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四是充分发挥各农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细致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改革。
(二)加大人才培养和资金投入,提升农场企业化改革发展。一是以深化农垦改革为契机,积极向中央、向省争取资金支持,加大农场企业化改革资金投入。落实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将国家出台的西部大开发政策和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到农场及农场所属企业。妥善解决农场企业化改革发展资金保障问题。二是在保障天然橡胶战略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农场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农场职工收入,为农场企业化改革发展打好基础。三是加大农场企业化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把农场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统筹考虑、合理使用,着力造就一批懂市场、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化企业管理人才,造就一支热爱农场、献身农场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四是加大橡胶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推进力度,扩大橡胶产品用途的研发,依靠科技创新推动橡胶产业精深加工,优化橡胶产业提升发展,筑牢农场企业化改革发展后劲。五是建立符合农场化企业化改革发展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农场企业化改革发展中。
(三)完善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加快推进美丽农场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垦区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把农场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充分融入地方统筹整体规划,加快农场水、电、路、保障性住房及相关配套性设施建设的推进力度,确保农场规划及建设与全市同步,把农场建设成为产业兴、职工福、场区美、人和谐的美丽农场。
(四)清缴历年欠费,促进农场和谐稳定。一是对农垦历史遗留欠费进行甄别,凡属于政府应当偿还的债务纳入政府债务统一管理,符合呆坏账核销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二是加大对农垦历史遗留欠费问题的研究,制定确实可行的偿还方案,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采取农场职工缴费和政府奖励补助等方式,确实解决农垦历史欠费问题,推动农场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大土地确权纠纷调处力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农场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各村委会共同逐宗清理、依法调处确权,明晰各农场与地方有争议的土地权属关系,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确保权属合法、程序规范。
五、关于对《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审计部门依法履职、督促落实,各被审计部门单位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会议建议:市人民政府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建立约谈制度,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得到整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限和目标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分类实施,对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已作出整改承诺的单位,在三个月内将整改计划及相关整改情况报至市人大常委会。
针对以上意见,请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提出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落实,并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