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景洪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主任会议纪要
作者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来源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9-03 10:26:05
2018年8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岩香主持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和讨论了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建设推进工作情况报告、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建设推进工作情况的的调研报告、景洪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对景洪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作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景洪市第六届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情况报告(书面)、关于对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主任会议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情况报告(书面),讨论研究了市六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景洪市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案)和《景洪市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方案》(草案)。
一、关于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建设推进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推进下,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的开发建设紧紧围绕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发展导向,抢抓发展机遇,破解瓶颈制约,园区开发建设逐渐步入正轨,园区发展后劲和活力进一步显现。 但总体来看仍然进展速度慢、成效小,仍存在园区服务管理体系亟待完善、园区建设资金保障不足、园区土地收储及拆迁难度日益增大、园区招商引资环境不优、园区人才总量不足的问题,会议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管理服务。一是加快园区机构组建。加强培养选拔,打造一支专职、专业过硬园区管理服务队伍;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从对口帮扶的上海市松江区或昆明市等园区经济发达地区下派园区或经济发展部门干部到园区挂职,选派园区干部到先进园区挂职顶岗锻炼,走出去、引进来并重;继续从国土、住建、林业等业务部门骨干中选强配齐、调整充实优秀干部优化园区管理机构建设。二是完善服务机制。建立“取消前置、容缺预审”的并联审批机制和投资项目“集中会审”制度,搭建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争取州级部门支持,最大限度减少辗转腾挪、协调游说,力争做到“一个窗口办证,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切实减少行政审批程序,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加快园区建设进度。
(二)搭建融资平台,破解发展难题。继续强化园区投融资公司实体化改革步伐,强化公司运营和融资能力。聘请专业团队运作,通过划拨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使园区硬件设施所有权留在园区,做大公司资产规模和经营实力,缩短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周期,拓宽招商渠道、优化招商政策,良性促进园区经济发展,为园区持续发展筑牢平台。
(三)解决建设资金,加快土地收储。一是强调以地生财、滚动开发的建设思路。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加强园区水、电、路、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合理谋划开发序列,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做好土地综合开发,科学划分区块和开发分期后将基础设施、地块开发、标准厂房、配套设施等整体打包,寻求招商合作或PPP模式合作,实现以路带地、以投创收。结合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推进,成熟一片开发一片,最大限度减轻开发投资压力,确保园区持续健康发展。二是积极争取将园区规划范围内产生的税收、土地收益、基础设施配套费、资源有偿使用费等财政收入的州、市留成部分全部用于园区开发建设。三是提早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管执法工作,对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只要条件成熟尽量收储,对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加强监管控制,确保土地利用集约高效;规范土地利用政策和供给程序,研究制定土地集约利用的方案。四是加强建设用地的供后监管,建立入园项目退出机制,明确亩均投资强度、销售收入和税收,并限定开发建设时限,采取分批供地的措施,供地一片跟踪考核一片,对违约企业严格落实退出机制。五是科学分类设定供地基准价。对不同用地性质的土地,甚至不同产出效益的项目采取分类定价、“一企一策”的供地方案,用商业、住宅等业态补助工业、农业。提高园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产出。
(四)梳理优扶政策,加快项目引进和落地。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招商引资“百日大竞赛”决策部署。一是进一步细致梳理分析各级招商引资政策和对口扶持政策,结合园区规划和园区产业发展定位,进一步整合国家、省、州、市发展工业的优惠扶持政策,运用好上级政府部门扶持工业发展的政策。尽快落实《景洪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建设发展若干决定(试行)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园区招商引资工作。二是科学谋划招好商,千方百计动起来。利用玉磨铁路和小磨高速开工建设带来的发展机遇,全力推动园区内已明确的在建、拟建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针对进度缓慢的症结所在,尽一切努力协调上级支持、帮助企业解困。三是优化和明确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在规划修编过程中,重点考虑配合申报省级物流园区、棚户区改造、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重点园区等扶持政策优厚、土地指标单列的项目和园区,以解决优惠政策单薄、土地指标不足的问题。
(五)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园区核心竞争力。西双版纳州内傣医药、保健食品、生态用品产业发展已初具雏形。要积极筹措资金,建设研发孵化中心,逐步完善相关科研设施、设备,以无偿入驻使用或补助租金或知识产权入股的方式,将驻州科研院所迁入园区或在园区设立分所。力争使保健品园区在开发建设之初,就利用西双版纳自身优势资源,形成核心竞争力和初步的产业聚集,迈好开头起步的第一步;园区带着产品(知识产权)精准招商,以促进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转化带动科研机构自身发展,进一步提高药材、保健作物
的加工转化率,促进产业化水平提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把核心竞争力留在西双版纳、留在景洪、留在园区。
二、关于景洪市2018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自推行河长制以来,各级河长陆续上岗履职,以制度建设、名录公示、河长巡河、拆违治乱、清淤保洁等工作为抓手,不断完善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河长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 河长制工作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不足,影响河长制工作有效运行、治理方面仍存在的困难等问题。会议建议:
(一)夯实河长责任,真正把河长制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各级河长要真正履行好河流的“管、治、保”三项职责,经常深入河道巡查,了解所管河段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督查严,推动责任水域问题的不断解决。要注重加强中央环保督查、省环保督查发现涉水问题的整改,杜绝同一问题“回头看”再次发生。市级河长办要统领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发挥好组织协调和平台枢纽作用,抓紧“一河一策”、“一库(湖)一策”的编制,进一步细化制定适合各条河流、各座水库的考核指标,完善责任追究与问责机制,从严检查督导,倒逼责任落实,让河长制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二)营造氛围,构建齐抓共管的河长制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形成推进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舆论氛围,要积极从市级层面构建统一治理体系,明确细化各部门联合执法责任,形成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体制。各乡镇、农场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领导,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要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引导发动广大群众群防群治,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市级财政要按照年初预算,保障河长制工作有效运行。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解决好联系河流存在问题与推进部门工作结合起来,想方设法立项入库,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资金,共同推进河流流域治理。
(四)多措并举,以工作实效促进河长制工作常态长效。河长制工作应与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世界旅游名城以及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振兴、绿色产业发展等当前工作结合起来,整合利用各类资源,协同推进河长制工作。一是大力提升治污基础能力。合理配置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加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力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市)处理”的处理模式进程。二是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以村庄“七改三清”为抓手,积极发动“美丽宜居乡村大比武”,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推行清洁生产,各乡镇、农场要加大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思想意识,加强引导村、组制定建立河道保洁管理《村规民约》,规范群众环保行为,增强群众环保自律性,充分调动及发挥好广大群众环保自治主体作用。三要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加快推进河流、库区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界线划定登记确权工作,厘清权属、化解争议,确保河流、库区岸线清楚,治理合法。四要扎实推进河道绿化、固堤护岸等工程建设,在保障流域生态安全、建立起完善的流域生态体系的同时,促进人居环境与发展环境的改善提升。
会议强调,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结合以上意见,及时研究办理,明确承办部门,提出改进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在2018年12月3日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
三、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作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意见办理情况
会议认为,“一府两院”高度重视在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意见,坚持把办理代表审查意见与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了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下一步,建议“一府两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审查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落实力度,注重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切实解决问题,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关于市六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
经会议讨论研究,建议于2018年9月27日-28日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会期1天半。
五、关于《景洪市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案)和《景洪市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方案》(草案)
经会议研究讨论,同意《景洪市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案)和《景洪市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方案》(草案),会后以正式文件印发至有关单位。
出席:岩 香、罗建宁、陈跃新、玉捧班
请假:朱洪进
列席:岩罕班、杨 松、娥 二、胡 芳、吴 蓉、陶篝旺、马 辉、陈云华、谭继英、刘 波、
王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