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景洪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意见
作者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来源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6-03 08:40:40
一、关于对《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2018年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强化污染攻坚上持续发力,实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得到改善。会议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环境保护工作有效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补齐短板,加强水、气、土、固废等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环境污染难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抓好整改落实。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的办理,依法依规处理好嘎洒屠宰场未批先建问题;加快建设江北污水处理厂;解决好龙鑫矿业造成东风农场居民住房开裂地基下沉问题。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巩固提升,对容易反复、屡查屡犯的问题严查严办,确保问题整改真正见底清零。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嘎洒至曼飞龙水库、嘎洒至雅居乐、嘎栋桥至嘎洒、北环路及北环路延长线等重点路段和“两区”等重点区域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渣土运输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采取强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区大气环境得到持续改善。要切实关注垃圾分类处理、农村“两污”治理、基层医疗废物处置、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多措并举、统筹推进解决。
(三)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公众参与度。要加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发挥媒体和公众的社会监督作用。
(四)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要根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环保职责,形成“全市一盘棋,全民参与环保”的新格局。强化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管力度,有序整合并明确分散在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职能,减少职能交叉。建立健全环保与综合行政执法、国土、水利、渔业、农业、林业、市政建设等部门的联动机制,以及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查案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环保违法犯罪的合力。加强环境监察、监测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完善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二、关于对《曲靖一中景洪学校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紧扣目标,通力协作,在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备购置、教师招聘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今年9月如期开学打下了坚实基础。会议建议:
(一)强化认识,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学校各项建设。要充分认识曲靖一中景洪学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树牢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思想,有计划、快节奏地推进学校各项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学校建设资金缺口问题。加快在建项目建设,保证进度和工期,并确保工程质量。超前谋划好校级领导班子构架及安保后勤保障工作。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力保在开学前办理完相关手续和证件。
(二)加强教师生活保障,在稳定教师队伍上下功夫。一是妥善解决好教师住房、工资待遇等问题,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使教师能安心留在学校,热心投入教学。二是对拟入编教师,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和市教育体育局要积极配合,尽快确定方案,做好入编工作。
(三)多方争取,加大宣传,保障生源质量。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州教育体育局的沟通与协调,确保相关办学条件符合标准,并力争曲靖一中景洪学校招生纳入网上录取范围。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学校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全市工作的突出位置,思想认识到位,政治站位高,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态度坚决、组织有力、行动迅速、措施有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全市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有效维护了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繁荣稳定的局面。会议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总目标,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伞’必打”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弄懂吃透法规政策,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来落实,将专项斗争与其他全局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要高度重视中央、省委、州委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集中整改工作,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确保逐一逐项整改到位、落实到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紧贴我市实际,有针对性的加强舆论宣传,延伸宣传触角,创新宣传方式,不断增强干部群众对黑恶的性质、概念、表现形式等内容的认知,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涉黑涉恶线索,营造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强大声势。
(三)健全协作机制,强化综合整治。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找准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形成执法合力。要扫除盲点盲区,对重点领域和行业实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扫黑除恶的死角;加强与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的联动,深挖“保护伞”;强化涉黑涉恶犯罪财产调查,斩断黑财经济基础,最大限度遏制黑恶势力滋生空间;继续深化整治“涉枪、涉毒、涉赌、涉私”等突出问题;要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牛鼻子”作用,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乱点”整治,形成扫黑除恶的综合效应,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胜。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持续扎实有效地开展慵懒滑贪“四类村官”专项整治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挑选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的人员充实到村干部队伍中去,配齐、配强村干部,建强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从源头上、根本上有力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五)加强队伍建设,锻造一支过硬的专业队伍。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要求,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针对国家公职人员和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加大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整治力度,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严防死守,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坚持边扫黑除恶、边打“保护伞”、边正风肃纪强队伍。
四、关于对《禁毒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在打击整治、宣传管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推进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禁毒宣传实效。一是完善毒品预防教育防控体系,选取典型案例、恰当内容,采取贴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宣传方式,深入推进基层、边境地区的禁毒教育工作,突出禁毒宣传教育的全民性、实效性、创新性和针对性。二是加强青少年、公共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等特殊、重点人群的教育,提高他们对毒品危害的认识,筑牢抵御毒品的思想防线,最大限度遏制新生吸毒人员。
(二)加大堵源截流力度,铲除毒品滋生的土壤。进一步加强境内外协同合作,提升整体发现、精确打击的能力,坚决将毒品堵截在边境、查获在途中、缴获在分销之前。创新常态打击机制,始终保持主动打击、重拳打击、持续打击势头,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各类毒品违法犯罪。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动态管控,完善流失追溯制度,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秩序。
(三)加强部门协作,遏制毒品犯罪多发势头。禁毒委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禁毒工作“一把手”工程和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与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的高压态势,不断健全完善整体联动、经常性打击整治的工作机制,着力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实效性。法检两院要加强审判力度,严惩制毒贩毒的违法行为。
(四)保障禁毒工作经费,配齐配强禁毒队伍。一是保障禁毒工作经费,用于满足社区戒毒康复、基层招聘专职人员工资保障、日常办公、购买吸毒检测设备等实际需求。二是加强禁毒队伍的管理,增加禁毒办人员。在加强对禁毒干警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的同时,强化禁毒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
针对以上意见,请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景人发〔2017〕36号)要求,及时研究办理,明确承办部门,提出改进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专工委征求意见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