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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联系监督市政府惠民实事的实施意见

来源 :景洪市人大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7-31 18:07:49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人大代表联系监督市政府惠民实事

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开展政府惠民实事票决制工作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政府惠民实事实施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人大代表中开展联系监督市政府惠民实事主题活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规定,组织全市人大代表围绕我市发展大局,紧贴市政府惠民实事推进工作,创设代表活动载体,积极组织代表活动,以本职带头、视察促进、检查监督、调研献策、参与贡献为抓手助推政府惠民实事实施,切实发挥人大代表在政府惠民实事中的联系监督和帮助支持作用,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政府惠民实事实施的良好氛围,为景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要求

(一)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各自所从事的行业、系统和工作生活的区域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当爱岗敬业的表率,并充分利用本职岗位的优势,带头宣传政府惠民实事的重要意义,带头支持政府惠民实事,带头动员其他干部群众协助推进。

(二)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形成支持政府惠民实事氛围。切实发挥全市人大代表生活和工作在群众中,与广大群众有着密切联系的优势。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向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明工作,主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组织代表联系选民过程中,要注意了解广大群众对政府惠民实事推进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掌握项目实施所涉及到有关干部群众的各方面社会关系,在遇到困难时,利用人大代表自身具有较高社会威望、较多人脉资源的优势,主动做好牵线搭桥、思想动员、情况反映等工作,协助政府惠民实事顺利推进。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助推惠民实事开展。全体市人大代表要认真按照代表法、监督法的规定,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积极通过集体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了解政府惠民实事推进情况,提出代表建议和意见,联系监督和帮助支持惠民实事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工作,推进政府惠民实事扎实开展。

三、活动时间

每年人代会结束后一个月至年底(具体时间视人代会召开时间而定)。

四、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明确分工和宣传发动(2月至3月)

市政府及牵头责任单位要根据人代会票决结果,在每年人代会结束后1个月内,制定各项目实施计划,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在接到项目计划后,及时根据常委会领导和各专工委分工以及项目所在地与代表生活工作地相邻相近原则,明确每一项目联系监督的领导、专工委和代表小组。

各联系代表小组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召开动员会、座谈会、讨论会,开展走访有关职能部门和选民等活动,进一步深化代表对助推惠民实事重大意义的认识。要动员代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向广大群众宣传政府惠民实事的有关情况,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人人关心支持政府惠民实事的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联系监督(4月至11月)

紧密结合我市惠民实事推进情况和代表工作实际,创新代表活动载体,扎实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建立一批项目联系点,组织一系列视察促进活动,进行一次调研献策活动,参与一些奉献助推活动。

建立一批项目联系点。各联系代表小组实行代表联系责任制,可以将代表分成若干组,按照代表生活或工作地与惠民实事项目相邻相近的原则,落实具体联系代表和联系责任。代表联系内容包括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存在困难,群众对惠民实事的反响和意见要求,在惠民实事推进中碰到困难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法律政策的解释说明、动员和维稳工作等。

组织一系列视察促进活动。组织代表就政府惠民实事推进情况进行视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代表视察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推进惠民实事顺利实施。代表视察原则上以联系代表小组为单位进行。

进行一轮调研献策活动。组织代表就政府惠民实事推进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通过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上课、代表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和深化代表们对政府惠民实事的重要意义和推进政府惠民实事现实作用的认识,尤其是要对遇到阻力、受到干扰、进展缓慢的政府惠民实事推进情况进行调研,提出加快进行的建议和意见,主动帮助有关部门想办法、出主意、找对策。

参与一些奉献助推活动。要动员和组织代表结合视察和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利用代表本职工作和各方面优势,主动、力所能及的协助有关部门解决政府惠民实事推进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助推惠民实事中,争当牵线搭桥的模范,争当动员群众的模范,争当化解矛盾的模范,当好助推项目实施的先行者、示范者和倡导者,用实际行动诠释代表职责,为加快推进政府惠民实事做出积极贡献。

(三)第三阶段:总结巩固(12月)

各联系代表小组通过举办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总结交流代表联系监督政府惠民实事项目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助推政府惠民实事促进代表依法履职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长效机制,为景洪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五、组织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政府惠民实事事关全市人民的切身利益,稳步推进政府惠民实事,保证政府惠民实事按期保质完成,对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人大代表助推政府惠民实事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进一步坚定助推政府惠民实事的信心,进一步激发代表参与、支持和助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此次代表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常委会领导分头联系和指导各联系代表小组的活动;积极安排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代表对我市政府惠民实事推进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专工委负责主题活动的联系指导、简报编发等工作。要紧密结合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切实做好代表参加主题活动情况的记录,并将此作为今后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履职考核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三)注重活动实效。各联系代表小组要紧密结合所联系监督政府惠民实事推进的实际情况,围绕为什么要助推政府惠民实事、如何助推政府惠民实事等组织代表开展活动,重点对政府惠民实事推进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建言献策、牵线搭桥和协助推进,采取学习讨论、调研、视察、联系走访选民、提出代表闭会期间建议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代表活动要注重实效,大力倡导深入基层查实情,了解民情讲实话,脚踏实地办实事的作风,在“实”字头上做好文章,积极反映和促进政府惠民实事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四)搞好服务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专工委,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各农场(两区)代表小组要切实做好代表活动的组织、服务和保障工作,及时协调和帮助解决代表们在助推惠民实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整理并向有关部门反馈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跟踪监督工作。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代表开展相关活动,认真通报政府惠民实事进展情况,主动接受代表监督,积极邀请代表协助做好工作,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方便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