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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知识
人大代表应发挥哪些作用?
作者 :勐养镇人大 来源 :勐养镇人大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3-29 15:04:25
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决定了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人大代表主要应发挥四个方面的作用。
一、参加决策作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是全国和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法律赋予它们以相当广泛而重要的权力,制定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任免“一府一委两院”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对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决议等,都需要通过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实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处的这种决策性地位,决定了人大代表参与决策的重要作用。也就是说,上述人民代表大会决策权力的实现,都是通过人大代表的表决来完成的。人大代表对一项议案的表决态度,直接关系到这项议案的通过与否,关系到决策的后果。
二、监督协助作用
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权力属于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从法理上讲,人大代表个人并没有这种监督权力。但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一个整体所享有的监督权力,正是通过每位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或闭会期间的履职行为来完成的。如人大代表通过对政府工作报告的审议和表决,对政府预决算的审议、修改等,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的监督,发挥职能作用。另外,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人大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发挥协助作用。因此,关于宪法和法律对人大代表监督和协助作用的规定,体现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权力机关和执行机关之间总目标一致的特点。
三、桥梁纽带作用
人大代表大都为兼职,他们生活于人民群众之中。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人大代表应当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密切联系选民,随时听取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及时反映到有关部门,起到上下沟通、连接决策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这是党和国家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实现党的正确领导、使党和国家权力机关的决策符合人民利益的可靠保证。
四、模范带头作用
各级人大代表一般都是本地区、本行业的积极分子或业务骨干。人大代表一方面要在本职工作中作出表率,另一方面要在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代表职务过程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