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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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室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作者 :景洪市人大 来源 :景洪市人大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2-01 09: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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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室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十九、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1〕5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改革后,景洪市人大常委会设工作机构10个。其中,专门委员会5个: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5个: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和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省委、州委、市委全会精神,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进一步明确人大工作重点,紧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对外开发开放试验区”和“世界旅游名城”目标定位,按照市委“质量提升年”工作部署,以“八大提升行动”为抓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全方位提升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大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为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发挥密切联系群众这“一个优势”。一是抓代表活动,密切代表与群众的广泛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架起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打造示范性代表联络站,建立代表日主题活动机制,积极组织和引导代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取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教育医疗、城乡建设等内容开展调研活动,力求开展一次活动,推进解决一类问题,激发代表“为民代言”积极性。二是抓建议督办,确实回应群众关注。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建立“五位一体”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即建立目标考评机制,解决“办与不办一个样”“办好办差一个样”的问题;建立二次督办机制,解决“办理实效不强、代表满意度不高”的问题;建立滚动督办机制,解决“重承诺、轻兑现”的问题;建立联合督办机制,解决“力量分散、权威不强”的问题;建立办理评估机制,解决“绩效评价无标准、结果运用不到位”的问题。从而推动议案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落实满意”“结果满意”转变,真正做到部门承办有成效、代表发声有成果、群众感觉得实惠。

2、围绕发展大局、人民利益这“两个中心”。一是坚持把人大工作融入全市改革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对外开发开放试验区”和“世界旅游名城”目标定位,重点抓好“八大提升行动”,坚决落实“质量提升年”。主动承担、积极参与市委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最大化发挥人大优势,凝心聚力推动市委决策落到实处,努力做到市委最需要了解什么就重点调研什么,为市委决策提供富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二是坚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推动民生改善、增进民生福祉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继续巩固和完善惠民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工作,实现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高度融合。在推动政府民生工作开展、民生实事落实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切实把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的问题解决好、落实好,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强化监督、决定、任免这“三大抓手”。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强化监督职能。紧扣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城市品质、改革开放、生态环境、社会治理、民生福祉等重点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推进年度经济社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加强对财政预算决算、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的审查监督,继续建设完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落实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办法,完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继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力度,重点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大气污染防治等问题。强化对全市重大疫情防控工作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监督检查,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继续开展全市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衔接专题调研,切实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献策出力。加大对“一府一委两院”在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上的监督,促进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施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加强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提高备案审查质量和效率,有效维护法制统一。二是抓住大事要事,适时作出决议决定。紧紧围绕景洪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通过履行法定程序,形成有约束力的决议决定,推动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全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三是规范机制流程,依法行使任免职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依法规范开展人事任免工作,在不断完善部门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同时,探索建立选举和任命人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加强对选任人员履职的监督。

4、坚持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这“四个定位”。一是牢牢把握人大“政治机关”定位要求,在强化理论武装中铸就忠诚信仰。坚持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围绕打造人大学习型机关,利用“人大讲堂”、“主任讲堂”、“代表讲堂”等形式,组织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或邀请人大代表围绕中央和省、州、市重要会议精神、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人大业务工作、法律法规知识开展轮流讲学,做到以学促干,营造全市人大系统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牢牢把握人大“权力机关”定位要求,在推进民主法治中展现人大作为。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强化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依法履职“新路子”,不断健全完善常委会和专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切实筑牢履职行权的基础。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督,着力推动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不断增强人大履职行权的计划性、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打响人大顶用、管用的声誉,提升基层群众对人大的认知度、满意度。三是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机关”定位要求,在强化有效监督中彰显责任担当。聚焦全市改革发展要务,注重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在“准、新、实”上下功夫,全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监督重点求准,把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放在破制约、补短板、强弱项上,致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创新议题形成机制,通过向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广泛征题,同政府部门面对面议题,与“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共同商题,最后由主任会议审议定题,将党委要求做、群众希望做、“一府一委两院”应该做的工作纳入人大监督范畴,确保监督内容精准精炼、有的放矢。监督方式求新,在充分运用审议报告、视察调研、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法定监督方式的同时,结合监督议题的具体情况,灵活采取联动监督、定点监督、定向监督等形式,不断优化监督方式,致力打好监督“组合拳”。监督效果求实,注重把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监督工作全过程,着力推动人大监督提质增效。会前认真抓调研,针对不同议题,深入基层一线,采取问卷调查、暗访检查等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掌握实情,集聚民智,着力提高调研工作“含金量”。四是牢牢把握人大“代表机关”定位要求,在发挥代表作用中全面深化“双联”水平。健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机制,推动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举办代表专题培训班,定期向代表通报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依法有序抓好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把好代表的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使人民当家作主更加具体地、现实地、有效地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之中。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严格按《预算法》规定执行,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按照“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全面绩效”的总体要求,着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

基本原则:1、部门预算的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国家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预算编制的相关政策和规定:2、部门预算收支的预算必须以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为依据,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3、部门预算编制要做到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本着“一要吃饭,二要建设” 的方针,在兼顾一般的同时优先保证重点支出。4、根据重点性原则,要先保证基本支出, 后安排项目支出;先重点、急需项目,后一般项目。 5、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是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要确保真实、准确、完整。预算安排首先要保障部门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编制方法:1、健全经费开支标准。合理界定日常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边界,项目支出中包含的工作经费、专项业务费等支出均列入公用经费中开支。强化基本运转经费保障,加强办公设备购置经费管理。2、严格执行项目库管理规则。所有项目都应按规范填报项目依据、建设内容、资金测算、绩效目标等基本信息,做好前期评审论证等准备工作。3、完善政府采购预算。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实施条例等规定,加强履约验收等内控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堵塞漏洞,防范廉政风险。4、严控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事,从严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预算总额不超过上年预算数。严格公务支出标准、控制差旅、培训等支出。

总体思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部门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主体作用,认真扎实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预算科目的编列要按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认真核对填列,确保预算各项数据的准确、可靠、真实和完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 25名,工勤编制5名。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9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8.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2.50万元,增长53.3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根据《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州委、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今年面临五年一届的景洪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换届选举经费增加51.30万元。二是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为充分发挥代表活动渠道,创新代表活动方式,促进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行职务,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开展好代表视察、联系人民群众等代表活动,参照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州人大代表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交通、通讯包干补贴,增加市、乡人大代表交通、通讯补贴190.80万元。三是社会保障缴费比上年增加70.40万元,主要是上年社会保险缴费未列入部门预算,由财政直接预算后下拨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98.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98.0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8.05万元(本级财力898.0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2.50万元,增长53.3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根据《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州委、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今年面临五年一届的景洪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换届选举经费增加51.30万元。二是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为充分发挥代表活动渠道,创新代表活动方式,促进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行职务,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开展好代表视察、联系人民群众等代表活动,参照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州人大代表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交通、通讯包干补贴,增加市、乡人大代表交通、通讯补贴190.80万元。三是社会保障缴费比上年增加70.40万元,主要是上年社会保险缴费未列入部门预算,由财政直接预算后下拨单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8.05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9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898.05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2.50万元,增长53.37%,增加的原因主要:一是根据《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州委、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今年面临五年一届的景洪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换届选举经费增加51.30万元。二是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为充分发挥代表活动渠道,创新代表活动方式,促进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行职务,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开展好代表视察、联系人民群众等代表活动,参照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州人大代表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交通、通讯包干补贴,增加市、乡人大代表交通、通讯补贴190.80万元。三是社会保障缴费和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70.40万元,主要是上年社会保险缴费未列入部门预算,由财政直接预算后下拨单位。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9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15万元,项目支出301.9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12.50万元,增长53.37%。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6.1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507.75万元增加88.40万元,增长17.41%。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中的社会保障缴费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上年由财政预算拨付部门)。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35.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3%,比2020年预算442.63万元增加92.88万元,增长21.9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今年社会保障缴费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等纳入部门预算121.11万元所致。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57.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比2020年预算59.77万元减少2.62万元,下降4.3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比上年减少2人,人均公用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减少所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9%,比2020年预算3.35万元增加0.14万元,增长4.1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遗属补助发放标准提高所致。

(4)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比2020年预算减少2.0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基本支出未安排政府采购办公设备购置费用。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4个,安排301.90万元,如一般行政管理费18.00万元、人大监督5.00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4.00万元、代表活动费、代表联系群众通讯、交通补贴专项经费254.90万元等开支。比2020年预算77.80万元增加224.10万元,增长288.0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根据《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州委、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今年面临五年一届的景洪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换届选举经费增加51.30万元。二是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为充分发挥代表活动渠道,创新代表活动方式,促进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行职务,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开展好代表视察、联系人民群众等代表活动,参照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州人大代表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交通、通讯包干补贴,增加市、乡人大代表交通、通讯补贴190.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443.6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的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00万元,主要用于5个专委、4个工委开展有关议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发生的各项办公费、差旅费等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监督5.0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各项监督的执法检查、视察发生的各项办公费、差旅费等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4.00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差旅费、培训费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254.90万元,主要用于为市乡人大代表依法开展履职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参加部分常委会议题的调研、检查活动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交通、通讯补助等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费0.8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退休干部退休公用经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5.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35.1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53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12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6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7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3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5万元,项目支出105.10万元)其中:

办公费1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万元,项目支出10.90万元)。

印刷费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邮电费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2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21.50万元)。

维修费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会议费1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88万元)

培训费3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80万元)。

公务接待费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40万元)。

劳务费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32万元)。

工会经费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7.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8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万元,项目支出6.3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190.8万元)其中:

生活补助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0.80万元)

4.资本性支出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0年增加4.00万元,增长2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面临五年一届的景洪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需购置办公用电脑及打印设备。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40万元,较上年减少4.40万元,下降20.1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40万元,较2020年10.40万元减少4.00万元,下降38.4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8次,共计接待128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事,严格执行标准,控制陪餐人员,坚持按标准接待,不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00万元,较2020年11.40万元减少0.40万元,下降3.5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万元,较2020年减少0.40万元,下降3.5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本着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苦日子的思想,加强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管理,从严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申报项目4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4个,涉及金额301.9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1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2个,涉及金额278.9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一) 市人大代表活动、代表联系群众通讯、交通补贴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54.9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按照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州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等代表工作的重要思想,拓宽代表活动渠道,创新代表活动方式,促进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依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展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举办全州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部署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换届选举工作骨干人员。通过保障代表履职经费,代表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充分发表建设性的意见,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立法、监督等各项职责,发挥好作用。为提出高质量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4.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组织代表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代表的政治意识,群众意识,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行使好法律赋予的权力,为实现景洪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献计献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57.15万元,比上年61.77万元减少4.62万元,下降7.48%,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公用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10100111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1130065437149.xlsx